申請資格
- 任職於全國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化工、化學及相關系所 (含材料、生技、生科) 之大學教授 (含副教授、助理教授)。
- 對傳統及創新之化工、化學技術的研發與推動,具傑出研究成果者,包括發表代表性著作論文與應用實例等。
- 為擴大鼓勵機會,限未得過本獎項者;本會曾聘任之教授,不得重複申請。
- 年齡為 45 歲以下者 (以申請日為年齡足歲計算基準)。
推薦方式
請由任職學校系 (所) 推薦,一系所以乙名為限,並附有關資料,送本基金會「傑出青年教授評選作業小組」審查。
審查方式
- 本基金會下設「傑出青年教授評選作業小組」,辦理有關評選作業。
- 由基金會召集人提名歷屆得獎教授擔任,評選委員四至六名,未擔任過評委至少二分之一以上 (含)。
- 評選作業小組收到候選人資料後進行初審作業,提出評選意見並進行決選審查。
- 決選投票時,評選委員應親自出席投票,如未能參加者,可以書面委託其他委員出席,每人僅能代表一人,代表不得超過委員人數四分之一。
*本傑出青年教授獎擇優選 2 至 4 名,亦可從缺。
申請辦法
申請文件(詳本基金會「學術研究傑出青年教授獎申請書」)郵寄至『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85號6樓 財團法人李長榮教育基金會 獎學金活動小組 收』。申請日以文件第一次寄送之日期為準。
* 收件截止日依當年度公告之日期為準。
